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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幼儿园招生简章范本4篇

农村幼儿园招生简章范本4篇

范文一:


2016农村幼儿园招生简章范本   最近两年,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在解决了农村办园场所、幼儿师资等问题后,人们关注的焦点,不再是孩子们是否有园上,而是办什么样的幼儿园才能被农民家庭接受,以至于留住农民子女? 农村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方便家长报名,凡是地段居委会就近招生。 二、招生办法 1、招收3岁适龄儿童。 2、由家长偕同儿童,并带好户口簿原件、预防接种卡原件,独生子女证、近期1张一寸彩色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凡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1日出生,符合幼儿园入园条件的儿童。 2、凡持有XX市人事局颁发的引进人才《XX市居住证》(有效期在1年及以上年限),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居住证明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带好《上海市 居住证》、住房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期以上)、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到辖区内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或到可自主招生的托儿所、幼儿园所办 理报名登记。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协调。 3、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带好由公安部门颁发的《XX市居住证》、住房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期以上)、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父母一方综合保险缴纳证明到居住地附近托儿所、幼儿园登记。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协调。 四、招生地段: 招生居委会地段: XXXX 五、报名日期: 5月15日(周六全天) 8:30——12:00 13:00——16:30 5月16日(周日半天) 8:30——12:00 六、收费标准 2014学年每位幼儿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代办费XXX元/学期、管理费XXX元/月、伙食费XXX元/月 七、 招生工作地址:xxxxxxx路xx号 电话:xxxxxxxx 邮编:xxxxxx 交通情况: 乘坐地铁、轻轨、沪莘线、xxx路公交车可到达。   范文二:   幼儿园小小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8-27 阅读: 1083 次 添加: manager 为了满足部分教职工和周边居民子女入托需求,帮助幼儿逐步适应幼儿园的学习与生活, 2015年秋季我园继续开设半日制小小班,幼儿每天上午入园,在老师的指导下游戏、活动、进餐,体验与同伴交流的乐趣,熟悉幼儿园的环境和作息,为2016年秋季顺利入园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招生年龄:出生于2012年9月----2013年8月底的健康幼儿。 二、招生人数:20名 三、招生范围: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子女、校人事处管理的派遣职工子女、后勤集团企业编制职工子女、第三代事业编制职工子女、校内各部门合作单位职工子女,以及居住在崂山区本园招生片区内持崂山区户籍证明和房产证明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3:30 五、报名地点:幼儿园办公室(浮山校区) 六、报名办法:幼儿家长(限1名,不得携带幼儿)携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集体户提供户头和户口单页)、房产证、海大职工教工卡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园报名。 七、其他说明: 1、小小班开班时间为9月7日。 2、本班额满后2016年春季原则上不再招生。 3、注意:报名时不需体检结果,录取后再根据要求进行体检。   咨询电话:85901648   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幼儿园 2015年8月27日   范文三:   2016年上海幼儿园招生简章   上海幼儿园招生工作开展在即,家长们也是无比的关注上海2012年幼儿园招生情况,要了解2012年上海幼儿园招生,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看2012年上海幼儿园招生简章。幼儿园小班评语大全   一般幼儿园报名时间都会标注在招生简章上,我们来看看招生简章:   正常情况来说,幼儿园会在开篇介绍一下幼儿园的大致情况,例如幼儿园教学特色、教育理念、办园风格、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等。然后开始介绍该幼儿园2012年的招生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招生对象:3至6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的幼儿。小班: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中班: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大班: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   1、持有常住户口(户口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为有效)的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且具有有效动迁证及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2、持有房产证(产权人是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的为有效)的适龄幼儿,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3、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上述范围内常住户口的,按父母一方的上海常住户籍地做统筹安排。   4、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如有房产证,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如无房产证,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并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安排。   5、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并持有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明的,由教育署视各区域招生情况协调安排。   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月。   报名地点:具体见各家幼儿园的地址。幼儿园招生广告词   招生办法:家长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携带幼儿前往报名地点办理。   范文四:   2015黄浦区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招生简章)公布   根据上海市《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市教委《关于学前教育入园(入托)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2015年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招生的原则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原则     2、统筹协调的原则   3、免试入园的原则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依证、依次逐步解决的原则   二、报名、登记范围   1、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为2015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报名或登记对象。   2、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审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未入园的儿童,可进行插班登记。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而定。   3、区域内常住户口的残疾儿童,中、重度智障儿童,可到学前康复指导中心(地址柳江路17号,电话63770533)或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卢湾辅读实验学校(斜土路265弄30号,电话63016262)联系。听障儿童到上海市第四聋校(皋兰路31号,电话63288988)联系。   4、2012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4年2月28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了解入托信息(参见附件4)。   三、幼儿园报名对象   1、持有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2014年12月31日)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适龄上海户籍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   3、持有招生区域内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四、幼儿园登记对象   1、持有在2015年1月1日(含2015年1月1日)后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且愿意服从统筹的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持本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居住在本区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或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经审核“人才引进居住证”和“积分通知书”(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后予以登记。视具体学额统筹解决。   3、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但未申请积分或者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临时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网上填妥“黄浦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打分表”,经审核相关证明(具体见附件2、3)后予以登记。录取与否视学额和打分情况而定。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   五、报名、登记办法   本次招生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的办法。   (一)具体流程   1、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的基本信息包含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和入园办法。   2、小班新生报名或登记   (1)符合报名对象或登记对象1的本区户籍儿童(或在本区拥有房产的本市户籍儿童)家长请于4月18日至5月16日点击“黄浦教育信息网(-教育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小班新生-本区户籍(含房产)幼儿报名入口” 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于5月16日、17日到网上填报的所有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   备注:由于网上信息填报需要填写户籍或房产所在街道与居委,请家长务必在网上信息填报之前确认所属街道与居委,并如实填报。   (2)符合登记对象2、3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请于4月18日至5月16日点击“黄浦教育信息网()-教育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小班新生-非本市户籍幼儿登记入口”,就近选择一个公办幼儿园作为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每人只限选择一个登记点),为了方便家长,同时还可在系统中为幼儿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园所,供民办园所录取参考,并于5月16日、17日到相应的登记点以及选择的民办园所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   备注:登记点仅作为非沪籍幼儿信息登记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   3、中、大班插班登记   (1)有符合条件的招生区域内户籍或房产的本市户籍(具体要求参照小班报名对象及登记对象1)适龄儿童家长请于4月18日至5月16日点击“黄浦教育信息网()-教育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中、大班插班-本区户籍(含房产)幼儿报名入口”,按照户籍(或房产)所在街道选择指定幼儿园作为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每人只可选择一个登记点,须服从统筹调配),并于5月16日、17日到相应的登记点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已经在我区入园(含民办幼儿园)的儿童原则上不再受理插班登记。   (2)符合登记要求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请于 4月18日至5月16日点击“黄浦教育信息网()-教育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中、大班插班-非本市户籍幼儿登记入口”,按照父母居住证办理所在街道选择指定公办幼儿园作为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每人只可选择一个登记点,须服从统筹调配),为了方便家长,同时还可在系统中为幼儿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园所,供民办园所录取参考,并于5月16日、17日到相应的登记点以及选报的民办园所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已经在我区入园(含民办幼儿园)的儿童原则上不再受理插班登记。   (二)现场确认或现场报名、登记需要材料   现场确认需要家长携幼儿前往。   1、符合报名范围的,在完成网上填报后,在预约的时间段携带儿童户籍证明、房产证、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信息填报的相关材料供幼儿园确认时审核。   2、符合登记范围的,在网上完成填报后,在预约的时间段按要求携带儿童本人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登记点审核。(详见附件2、3)   (三)市级示范园接受符合报名对象(1)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其他各幼儿园接受本街道符合报名或登记对象的适龄儿童报名或登记。凡报名市级示范园的适龄儿童必须在户籍所在街道其他幼儿园报名。   六、录取办法   1、根据《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幼儿园 (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以及其他类型的幼儿园)不得对要求入园的适龄儿童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2、市级示范园和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采用电脑派位等方法录取。   3、其他各公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统筹解决。   4、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或“黄浦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持证登记打分规定”,视居住证积分是否达到标准分值或持证打分分数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录取与否视学额和打分情况而定。   5、各幼儿园录取工作均不以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确认先后作为录取依据,请家长只要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确认即可。   七、咨询方式   33134800*学前教育科(工作日)   黄浦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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